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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住建委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 “黑中介”违纪问题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建发〔2017〕353号

更新时间:2018-01-23

 

有关处室、单位:

现将《市住建委关于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市住建委集中整治公职人员 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纪委、省住建厅关于集中整治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通知要求,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市住建委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具体要求为指导,以打好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为目标,按照市纪委、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对住建委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住建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公职人员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处室、单位实施问责,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突出重点。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坚持惩防结合。在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载体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让百姓满意、让社会满意。

(四)坚持综合治理。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整治住建委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等行政审批过程中勾结“黑中介”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集中整治住建委公职人员在行政服务、行业监管方面,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暗箱操作,谋取利益、显失公正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集中整治住建类各中介机构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违反职业道德,以经济利益引诱和勾结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进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行为,或故意违规操作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重点检查在住建委各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管情况,严格督促纠正监管不到位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住建委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李亚强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住建委审批办、住宅处、法制处、设计处、建管处、村镇处、科技处、商品房管理处、物业行业管理处、供热规划科技处、供热管理处、市场监管处、质监站、市政站、安全站、造价站、档案馆、招标办、燃气办、散装办、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委纪检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协调督办等。

五、方法措施

(一)开展自检自查。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对号入座,开展自检自查,深入梳理、排查、摸底工作中存在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的各类情况。自检自查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线索排查、问题整改相结合,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自查整改过程中形成摸底情况及整改问题的台账、数据和报告,向驻委纪检组备案。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对主动交代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的人员,将从轻处理。

(二)严格监督检查。由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深入各有关处室、单位及服务审批窗口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排查、巡查、暗访,一旦发现公职人员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并通过违规审批、暗箱操作等手段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严格落实整改。各有关处室、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时限要求和进度安排,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个纠、逐项改。

(四)畅通举报渠道。市住建委将在部门网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整治公职人员参与“黑中介”、加强公职人员管理活动宣传标语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集中整治举报电话,市纪委:12388,市住建委:86772744;电子邮箱:szjw2746@163.com。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市委开展作风整顿、优化发展环境要求的重要工作部署,是一项长期工作。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严肃查处问责。驻委纪检组要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加大对公职人员利用“黑中介”谋利的查处、通报、曝光力度,加大对整治不力处室、单位的问责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真正严厉打击“黑中介”行为,规范和整顿中介市场。对查出的问题要依规依纪、从速从严处理。

(三)做好信息报送。此项工作实行督办周报制度,各有关处室、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对每周整治工作进行归纳、梳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并于每周四17:00时前,将本周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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