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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绿道建设 构建美好环境

更新时间:2018-06-28

为规范绿道选线、内容、建设和管理,全面发挥绿道在休闲健身、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确保绿道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绿道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并于近日发文,针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分为9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设计、游径系统、绿化与环境、服务设施、市政工程、施工与维护,适用于全国城乡绿道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全过程。

《标准》明确,绿道工程包括游径系统、绿化、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分为国家级绿道、区域(省)级绿道、市(县)级绿道和社区(乡村)级绿道,包括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

根据《标准》,绿道设计应紧密结合现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工程相协调。

在总体设计方面,绿道规划与建设应统筹考虑资源保护与城乡发展,与所在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交通系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发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绿道网应结合当地城乡格局和自然资源条件,统筹布局绿道游径系统,做好交通有效接驳工作,合理配置绿道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和标识设施。

在游径系统方面,绿道游径应结合现状地形,避免大填大挖,保证使用安全。绿道游径与交通线路相交时,应做好交通组织。绿道游径与河流交叉时,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情况下,宜借助现有慢行系统的过河设施;若需新建过河设施,应符合水务、交通等管理规定。绿道游径出入口宜邻近已有道路、公路与公交站点,方便交通换乘。邻近绿道游径交通接驳点,宜在车行道路上配合设置限速、减速让行、注意行人、停车场(区)等交通标志,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绿道公共停车场宜为生态停车场,应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

在绿化与环境方面,绿道游径两侧应保留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绿化带设计应尊重并保护原有环境,因地制宜。绿化带内不得设置破坏绿道环境、对绿道使用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

在服务设施方面,绿道服务设施包括管理服务设施、配套商业设施、游憩建身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和停车设施。驿站是绿道服务设施综合载体。

在市政设施方面,绿道市政设施应与城乡市政设施系统有效衔接,并充分利用现有设施。

在施工与维护方面,绿道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或具有施工经验。施工单位应按照绿道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来源: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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